一名女子2014年到服飾店購物,巴基斯坦籍林姓老闆覬覦她姿色,故意在地上鋪設白布,接著轉身拉下鐵捲門。女子呆愣,林一把將她推到白布上性侵。士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、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2月。林姓老闆(38歲)和台籍妻子結婚而居留台灣,育有一對子女,夫妻原在台北市內湖經營服飾店,專賣岩鹽、南亞和中東風格服飾。法官考量林有在台有妻兒待扶養,刑後不須驅逐出境。女子指控,2014年8月31日她到這家服飾店挑衣,老闆卻在地板上擺鋪白布,不到晚上6點半,店外的鐵捲門就被關上,她疑惑「這麼早就打烊?」老闆一把抓住她的肩膀,並把她推到白布上,還說「幫妳精油按摩」。女子反抗,哀求「我只要買這件裙子就好」,但不敵對方氣力,衣褲全被脫光,被對方用手侵犯下體。林這才罷手,還試圖聊天、安慰讓對方穿回衣服。但又從後環抱,強迫女方替他手淫。林洩慾後,打開鐵捲門放人。被害人不甘買衣服卻遭老闆性侵,驗傷、報警。林辯稱「這都是自願的」,否認性侵,並出示LINE訊息,事後女子還傳白貓照片給他,可見對他有好感。市立聯合醫院診斷被害人右臉頰有吻痕,處女膜也有深裂傷;被害人怒罵「根本就不認識他」,因擔心日後林對她不利,才順從他要求轉寄她手機螢幕的白貓照片給對方。警方在店內扣得沾染精液的白布,也成鐵證。士林地院認為,林毫無悔意,竟稱是被害人「主動獻身」,女方要求從重量刑、讓他得到教訓,因此判他4年2月應執行刑。60B56D05A98C4FE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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