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8月1日上路的「七休一」制度在上月30日突然大轉彎,宣布延後二個月後實施。不過,有公司向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辦公室詢問,這兩個月的空窗期可否可讓勞工連上六天以上?吳發函勞動部詢問,勞動部今回函表示,「自8月1日生效日起,回歸勞基法第36條7日至少應有1日休息」,意指該政策並無暫緩二個月,只要勞工連續上班超過6日資方即違法,全國不分行業一體適用。勞動部回函表示,6月29日廢止內政部75年間有關例假得於周期內調移之函釋,並於8月1日生效。自生效日起,例假回歸勞基法第36條每7日至少應1日休息作為例假之規定。意指在勞動部為有新的解釋性裁量基準出爐前,全國各行業都應遵守勞工法每七日應有一日之規定。不過,勞動部在回文中解釋,由於勞基法第36條並無「前後兩個例假日應間隔6個工作日」規定,必須透過裁量基準補強,並應考量特殊情況或特定工作需求。吳志揚詢問勞動部,現在函釋廢止回歸勞基法第36條,如勞工連續上班超過6天是否可以申訴,勞動部回應「可以」,並以企業是否惡意違法來做判斷。吳志揚痛批,新政府明明在8月1日廢止函釋卻不說清楚,讓外界誤以為10月1日才上路,企業於違法邊緣而不自知,一但違法就會依勞基法第79條被裁罰2至30萬元,也害勞工無法得知這段期間如何合法排假,影響勞工權益,更造成勞資對立。

翻攝勞動部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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